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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嬰連續(xù)被拋起接住 醫(yī)生說可能致其腦損傷

發(fā)布日期:2015-11-11   來源:央廣網   瀏覽次數(shù):3
核心提示: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11月11日訊 一位網友在溫州當?shù)卣搲l(fā)了一段視頻:一位穿湖藍色上衣、白色長褲的女子,連續(xù)將一個嬰兒拋起接住、
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11月11日訊

      一位網友在溫州當?shù)卣搲l(fā)了一段視頻:一位穿湖藍色上衣、白色長褲的女子,連續(xù)將一個嬰兒拋起接住、猛烈搖晃。這位網友稱,這是她家監(jiān)控探頭拍下的錄像,孩子是她11個月大的女兒,女子是她請的保姆。這位保姆事后辯稱,這樣做是為了讓孩子睡著。

      醫(yī)生稱,這么做可能驚嚇孩子,造成其心理上的創(chuàng)傷。如果幅度很大,易導致孩子頸部扭曲或頸椎脫位,嚴重的話會引起四肢癱瘓。
林忠東說,對未滿一周歲的孩子連續(xù)拋接、搖晃,可能留下心理上的創(chuàng)傷,“拋孩子的行為,很可能會讓孩子受到驚嚇,引起孩子的不安全感,使她留下心理創(chuàng)傷,導致她近期非常敏感。”

      如果拋接的幅度很大,很容易導致孩子頸部扭曲或者頸椎脫位,嚴重的話還會引起四肢癱瘓。

      要是拋接過程中,保姆失手,那么后果不堪設想,“孩子的頭骨沒有完全發(fā)育好,容易受傷,如果發(fā)生撞擊,有可能造成顱內出血或者腦震蕩。”
浙江時代律師事務所陳一來律師表示,新增的“虐待被監(jiān)護、看護人罪”,主體就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(jiān)護、看護職責的人員、學校(含幼兒園等育嬰機構),“情節(jié)惡劣的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
      在此之前,我國只有‘虐待罪’,而虐待對象只有家庭成員,而現(xiàn)實中幼兒教師、保姆都不屬于家庭成員。而如果要以’故意傷害罪’入刑,則需受害人傷勢達到輕傷以上。”陳一來說,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將虐待對象從原先的家庭成員,擴大至受監(jiān)護、看護的老幼病殘,“像保姆在家虐待了孩子,甚至教師在幼兒園虐待幼兒,情節(jié)惡劣的都將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
      另外,陳一來贊成對保姆適當使用監(jiān)控視頻的做法。“這樣不僅保障了孩子的基本權益,也是對保姆的行為一種合理的證明。”陳一來說,這一做法不構成侵害保姆個人隱私罪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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